安全工作我們必須堅持長抓不懈,是有起點沒有終點的工作,我們大家要時刻繃緊這根弦,安全工作,抓與不抓、重視與不重視效果肯定是不一樣的,并且抓安全生產工作不是一個或幾個人能抓好,要大家齊抓共管。
新工人進入工地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,未經安全知識教 育和培訓,不得進入施工現場操作。
進入施工現場,必須戴好安全帽,扣好腰帶。在沒有防 護設施的2米高處,懸崖和陡坡施工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。
施工現場的腳手架、防護設施、安全標志、警告牌、腳 手架連接鉛絲或連接件不得擅自拆除,需要拆除必須經過施工負 責人同意。
特殊工種(電工、焊工、司爐工、起重及打樁機司機和 指揮、架子工、各種機動車輛司機等)必須經過有關部門專業培 訓和考試合格發給操作證,方可獨立操作。
1.不準從正在起吊、運吊中的物件下通過。
2.不準從高處往下跳或奔跑作業。
3.不準在沒有防護的外墻和外壁板等建筑物上行走。
4.不準站在小推車等不穩定的物體上操作。
5.不得攀登起重臂、繩索、腳手架、井字架、龍門架和隨 同運料的吊盤及吊裝物上下。
6.不準進入掛有“禁止出入”或設有危險警示標志的區域、 場所。
7.不準在重要的運輸通道或上下行走通道上逗留。
8.未經允許不準私自進入非本單位作業區域或管理區域, 尤其是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。
9.嚴禁在無照明設施,無足夠采光條件的區域、場所內行 走、逗留。
10.不準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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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字:135AI寫作,使用請替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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